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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2024年第二批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对象审核结果公示
发于2024-07-22 我有话说评论

[color=rgba(0, 0, 0, 0.9)]根据《关于印发靖西市棚户区改造宝珠安置点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函〔2023〕15号)和《关于印发靖西市旧城改造涉及历史遗留房屋产权问题处置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发〔2024〕3号)文件规定,经对2024年度第二批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对象进行审核,初步认定黄成其等8户家庭(见附表)符合靖西市202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保障条件,拟列入安置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7月21日—7月27日)。

[color=rgba(0, 0, 0, 0.9)]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详细地址,于公示期满前直接送达或邮寄靖西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直接送到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通讯地址:靖西市新靖镇德爱大道住建局大楼三楼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电话:0776—6212137,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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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附表:靖西市2024年第二批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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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1日
靖西市2024年第二批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对象审核结果公示 - 靖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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