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那坡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拍摄并发布辱警视频的案件,依法对拍摄并发布辱警视频的违法嫌疑人唐某某行政拘留七日。
【案情回顾】
11月29日晚,那坡警方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根据辖区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社会面第二次清查统一行动。其中,交巡警大队作为城区交通安全检查组,根据清查方案的安排,在县城百马路段设置了执勤点,负责对过往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治。
【警方立即反应】
事情发生当晚,那坡警方结合正在开展的“净网行动”,根据群众举报,很快找到拍摄并发布视频的唐某某。
经询问,唐某某对自己录制并发布辱警视频到微信群的行为供认不讳,其表示很后悔,没想到自己的一个“无心之举”竟给自己带来了大麻烦。
11月30日,那坡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对唐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他们默默守护着一座城市的稳定和安宁,希望大家在遇到民警执勤时能够多一些尊重,多一些理解。对于随意发表侮辱诋毁人民警察言论的行为,无论网上、网下,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对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此帖被孟白在2018-12-03 10:50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