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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期擅自出门,广西一名从武汉返乡男子被处罚!
发于2020-02-01 我有话说评论

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警方1月30日通报,该县一名武汉返乡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私自驾车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被警方处罚。

居家隔离期擅自出门,广西一名从武汉返乡男子被处罚! - 靖西网

1月29日,融水滚贝乡政府工作人员发现:武汉返融人员邹某在隔离观察期间私自驾车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便向当地派出所报警,请求出警配合处置。

接警后,融水公安局滚贝派出所立即出警赶往现场处置。经调查,武汉返融人员邹某(男,29岁,广西全州县才湾镇人),于1月23日从武汉到融水滚贝乡烈洞村甲捞屯其妻子家过年。1月25日,邹某拨打110告知公安机关是武汉返融人员,并配合滚贝乡卫生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经检测,邹某体温正常,并被滚贝乡卫生院工作人员告知需在家隔离14天。

1月29日上午10时许,邹某擅自驾车到滚贝乡滚贝街领取快递,被滚贝乡政府工作人员发现。随后,当地政府部门立即组织卫生院、派出所上门进行宣传教育。

经工作,邹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在隔离期间不再私自出门,安心在家隔离观察。鉴于邹某认错态度较好、认识深刻,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对邹某批评教育后,依法给予其行政警告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足不出户、接受管理,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义务所在。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服从和配合管理,任何擅自脱离管理行为都将被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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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来源于“融水警方”

警方提示: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如果您近期从武汉等地返(抵)乡或有武汉等地旅行史、居住史,或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等地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患者,请您主动到社区和卫生部门登记,并居家隔离14天以上,期间若身体不适,请尽快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来源:融水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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