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现处于关键期,为遏制疫情输入和蔓延,打好群防群控的疫情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以及广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要求,现对全区返岗机关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以下简称返岗人员)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六必须六不要”的要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返岗必须主动报告
返回单位工作岗位前,立即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报告内容为近期旅行及居住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报告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情况。
二、健康监测检查必须配合
在交通路口、社区小区、单位等遇到健康询问和检查时,必须积极理解配合。
三、通风消毒必须勤快
回到住所和单位后,立即开窗通风和开展大扫除,对居住环境和工作环境进行消毒清洁,保持环境卫生和室内外空气流通。
四、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就医
如有干咳、发热、乏力等症状要立即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必须主动、如实向医生报告近期个人旅行及居住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五、个人防护必须加强
养成并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在公共场合佩戴口罩。咳嗽、喷嚏时使用纸巾遮掩口鼻,不要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
六、适度锻炼身体必须坚持
疫情防控期间仍要注意锻炼身体,可在室内做操、快步走等。
七、不要参加聚集活动
不参加聚餐、棋牌、聚会等公众聚集活动,不去或少去电影院、KTV、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空气不流通的人员密集场所。
八、不要串门访客
主动减少人员交流,避免串门走访请客,倡导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联系。
九、不要造谣信谣传谣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十、不要盲目恐慌
积极关注官方疫情防控动态和相关防控知识,树立健康理念,避免盲目恐慌并造成沉重心理负担,影响个人身体健康。
十一、不要盲目抢购药品和囤货
理性对待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和物资,不盲目跟风抢购。
十二、不要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
不捕捉、不买卖、不接触、不食用野生动物。
凡返岗前两周内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应主动向单位报备健康状况,如实填写健康登记表;暂无发热等相关症状的人员,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具备条件的,请联系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医学观察。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度及以上)、咳嗽、乏力、呼吸急促等不适症状时,应及时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返岗人员均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和人员追踪排查等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地各部门将返岗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加强联防联控联动,构筑群防群控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