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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一村主任王某指认他人木瓦房为自家房屋,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被靖西市人法院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所退赃款人民币15000元,予以没收。 e9\eh? b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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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王某在协助镇政府进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期间,利用其担任村委会主任,负责整理和上报危房改造户申请材料的工作便利,明知自家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仍填报其家为木瓦结构住房的农村贫困户等虚假申请材料,后又指认他人的木瓦房为其住房拍照审核,从而骗取危房改造指标,而获得150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用以加建自家住房。到案后,王某如实供述了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的犯罪行为,并退出全部赃款15000元。 VoG_'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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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填报虚假材料方式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