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许某和朋友同桌喝酒,后因事故受伤并死亡,其父亲许老某向4名同桌喝酒的酒友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近日,德保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许某受黄某多、黄某小的邀请,在德保美食城一店内喝到深夜。散席后,许某由于醉酒,驾驶摩托车在德保县城九曲桥路段发生翻车事故,造成自身受到重伤,不省人事。此时,一起随同的黄某小等4人却未将许某送医治疗,反而共同将其送到宾馆住宿。许某最终因身受重伤得不到治疗,在宾馆内死亡。为此许老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导致许某报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不注意控制自己酒量,并酒后驾车所导致的,其自身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黄某小等4人发现许某酒后翻车时,没有报警或送医院治疗,或者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而是送到宾馆让其单独休息,是导致其死亡的原因之一,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黄某小等4人共同连带赔偿许老某587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