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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手机未遂事败露 拒抓捕转化为抢劫
发于2016-12-10 我有话说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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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过半百的李某曾经两度入狱,但仍不知悔改,再次行窃,且为抗拒抓捕当场以暴力相威胁。日前,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以李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z['>`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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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24日11时许,在百色市某公园闲逛的李某看到一名女子正专心致志地看动物。李某发现该女子上衣口袋有一部手机,于是走上前,伸手将其口袋内的手机取出。 &7T0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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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李某得手准备离开时,该女子发现异常,上前抓住李某,并质问李某是否偷了她的手机。李某见事情败露,用力甩开对方的手试图逃跑,但未成功。李某随即从路边捡起一块砖头威胁该女子。该女子大声呼救,其在附近的家人迅速赶来。李某见状,扔掉砖头并将手机还给女子,之后迅速跑开,但还是被抓住。对峙期间,李某咬伤被抢女子丈夫的手指。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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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落网后,警方发现他在2012年5月和2013年7月曾因犯盗窃罪两度被判刑,2013年9月刑满释放。 NyJU?^f&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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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李某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李某因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这种人关两年有什么用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6-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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