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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百色市原副市长陶荣铅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于2017-06-02 我有话说评论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原副市长陶荣铅(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陶荣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陶荣铅,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北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陶荣铅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支持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7-06-02

入党动机不纯,把入党当做敛财工具,谁提出异议就给谁扣帽子。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7-06-02
这鸟人在位的时候很嚣张的,希望多判它几年!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7-06-02

等下判下两三年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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