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请2022年2月18日起有那坡县旅居史的人员或与那坡县旅居史人员有交集的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告,并自觉配合执行居家健康监测、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二、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群众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未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隐瞒和谎报个人行程或疫情接触史、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或者造成传播风险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请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疫情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群、朋友圈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靖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8日
靖西市、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