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各设区市提高招商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工作质量,按照《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奖励标准、2021年度招商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绩效考核结果,自治区财政厅日前筹措资金3900万元,奖励2021年度招商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商务口径)绩效考评优异的设区市。
此次下达的资金3900万元,
其中,
奖励2021年度招商引资
绩效考评总分排名前6名的
南宁市650万元、柳州市550万元、
贵港市450万元、北海市350万元、
钦州市250万元、梧州市150万元;
奖励2021年度
实际利用外资(商务口径)
绩效考评总分排名前5名的
南宁市500万元、北海市400万元、
玉林市300万元、梧州市200万元、
百色市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