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2日,由德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袁某某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案,德保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袁某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8月,袁某某收到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上家的微信联系并收取钱财后,根据上家提供的目的地位置,驾驶车辆将非法入境至我国境内务工的越南籍阮某某、黎某某等22名人员运送至德保县城及靖西市旧州镇。被告人袁某某在我国疫情防控期间,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