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何为“失驾再驾”人员?
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或因涉酒、涉毒等违法行为被依法暂扣、吊销或记分满12分后,驾驶人仍然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这部分人被称为“失驾再驾”人员。与一般的“无证驾驶”人员有所不同,“失驾再驾”人员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当其驾车遇到交警临检或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心虚极易出现闯红灯、冲卡、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对正常交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
问
“失驾”了还可以开车吗?
答
不可以。公安交警部门会充分运用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利用科技预警信息平台布设“天罗地网”,对心存侥幸的“失驾人员”实施精准打击,有效破解严重“失驾再驾”人员管控难问题。此项行动5月开展以来,全市共查获37名严重“失驾再驾”人员,还有近200名涉嫌“失驾再驾”人员已纳入管控视线重点排查。
典型案例曝光
一、驾驶证被注销仍驾驶机动车
5月18日18时45分,在凌云县茶乡大道旋大道路口,民警对近期研判的失驾人员付某所驾车辆进行精准拦截。据了解,付某驾驶证于2008年8月到期未换证,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
最终,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付某未取得加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
2022年5月24日16时许,在凌云县伶站街,民警对近期研判的失驾人员杨某所驾车辆进行拦截。据了解,杨某于2019年4月2日因醉驾被交警部门查处,驾驶证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最终,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杨某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三、违法记分达12分仍驾驶机动车
2022年5月5日15时许,在凌云县茶乡大道,民警对近期研判的失驾人员李某所驾车辆进行拦截。经查,李某自2020年以来,因交通肇事逃逸、超速行驶、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已累计被记42分,属于违法记分达12分仍驾驶机动车行为。
最终,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李某实施“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