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西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纠纷。这是靖西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立以来成功化解的首例行政争议纠纷。
2022年5月,某镇政府以当事人农某违法占地为由,向农某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要求农某在限期内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物。农某以镇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向靖西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案经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引导,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解调方式解决。调解会由靖西市人民法院周义富副院长和市司法局林莉莉副局长来共同主持。该市调解中心调解员、当事人农某、某镇政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到会参加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从法律角度对争议双方的行为进行了深入的释法说理,指出当事人农某未经审批擅自在自留地上建房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镇政府作出行政处理行为的程序也存在瑕疵。经调解,当事人农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要按规定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并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镇政府认识到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确实存在瑕疵,同意撤销《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至此,历时三个多月的行政争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推行行政争议调解,让原告与行政机关充分对接、有效沟通,有利于减少群众维权成本,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主体责任,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避免了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边境地区市域社会治理探索了多元解纷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