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阻挠法院执行工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对其进行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者将以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论处!”
9月23日,靖西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当事人来电,称其在工地上施工时受到年迈老人的阻挠,且情绪特别激动,情况十分紧急,请求法院出警解决纠纷。接到电话后,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桂春立即召集执行干警及司法警察第一时间赶往事发现场进行处置,并对前来幕后鼓动阻碍执行现场的被执行人邝某某等人进行训诫。
案情回顾:
2020年7月以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邝某某等人因对某地块权属使用范围存在争议,双方一直争执不断,遂申请人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判定:“原告有权在讼争地上修建围墙,被告邝某某等人不得妨害。”至此双方长达两年多的诉争终于有了结果。然而二审作出生效判决后,邝某某等6人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判决书,并阻挠申请执行人在诉争地上施工,甚至不惜煽动、利用年迈的长辈占据施工地,申请执行人遂向靖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排除妨害。
执行经过:
因该案属于特殊的执行行为类案件,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逐层向院领导请示汇报。分管执行的黄桂春副院长提前带队前往争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走访询问了周边群众,掌握案情后,随即对本次排除妨害执行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一方面立刻传唤在背后鼓动阻挠的被执行人到法院进行训诫,告知其若在施工过程中再煽动、利用年迈的长辈进行阻挠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安排执行干警及法警齐装上阵,驱车前往执行现场,对申请人的施工进行维护。被执行人经训诫后,知晓其阻碍执行行为的无理性及阻碍执行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后,最终主动撤离现场消除妨害行为,持续两年之久的纠纷得以解决。
自全国各地推行善意文明执法理念以来,新的有礼有度的执法方式不仅满足了人民对社会发展新时期的执法需求,也呼应了法治社会“以人为本”的理念。但部分被执行人却强行将“善意文明执法”理念曲解为“谁弱谁有理”理念。近年来,被执行人以自身年老体弱做筹码甚至鼓动年迈的老人来对抗强制执行拖延执行层出不穷,这不仅挑战了法律的权威,也同时损害了老年人在中国传统中令人敬重、富有名望的形象。靖西法院在执行工作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但对一切恶意阻挠、规避执行的行为绝不手软。此次有礼、有力、有度的执行方式不仅获得现场群众的认可,也进一步强化了当事人对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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