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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2018年广西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于2018-03-29 我有话说评论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就业局、人才服务办公室,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解决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问题,全面提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素养,更好地服务于就业优先和人才强桂战略,经研究,决定将2018年广西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按照全国、全区统一鉴定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指导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职业有关要求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广西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为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指导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三个职业,考试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考试合格并获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作为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行政许可、年审应具备的从业资格条件。

二、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指导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三个职业的申报条件、报考程序及时间安排按照《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公告》要求进行,有关考试事项和具体要求可登录广西职业资格工作网站(http://gx.osta.org.cn)查询。

三、2018年广西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报考相关职业的培训工作由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相关资料查询可登录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网站:广西人力资源网(http://www.gxrlzy.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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