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中午12时许,百色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接到群众的报警电话称:有人在右江区城北一路金都美食城某酒店门前燃放鞭炮。
接警后,该所警员很快到达现场,但只看到鞭炮燃放后剩下满地的红纸,周围已经找不到放鞭炮的人。经分析研判,出警队员锁定违法人员很可能就在附近一栋办公楼内,遂逐层向上寻找。终于在8楼时找到一家还没注册的公司,该公司负责人林先生承认案发地的鞭炮是其燃放的。
林先生因在禁止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民警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当场对其罚款人民币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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