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奋力实现我县2019年整县脱贫摘帽的目标,现决定以扶贫办名义(法人单位)招聘100名编外人员专职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大数据中心运营和专职督查工作。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脱贫攻坚大数据中心工作人员和脱贫攻坚专职督查工作人员100名(岗位1:招收50人,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岗位2:招收50人,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学历)。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有意愿在德保县工作、自愿为德保县扶贫开发事业付出努力的人员;
(二)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
(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奉献精神,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四)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学历,比较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强沟通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 26日至2001年3月12日期间出生);
(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和管理,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5.面部、颈部纹身的;
6.已被聘用为德保县扶贫办编外人员或已被聘用为德保县扶贫办编外人员后辞职的。
7.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12日
三、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政府编外临时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日常工作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四)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办按月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费属单位缴纳部分的由县财政办负担。按《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文第二十二条一类岗位执行。
(五)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四、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方式
2019年 2月26日—3月12日,在德保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地址:德保县民族文化中心一楼,进南门左边)接受现场报名。
(二)其他报名方式
1.邮寄:应聘者请下载《德保县扶贫办招聘政府编外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好连同现场报名需带的应聘资料彩色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特快专递寄至:德保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收,邮编:533700,并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应聘资料”,邮寄方式报名必须在3月14日前送达。
2.电子邮件:应聘者请下载《德保县扶贫办招聘政府编外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好连同扫描后的现场报名所需应聘材料、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注明“应聘材料”后,发至邮箱:dbfpgj@163.com。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报名。
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应聘人员须填写《德保县扶贫办招聘政府编外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3、经审查合格,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招聘步骤
(一)资格审查(3月15日前)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二)面试(3月17日前)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三)体检(3月20日前)
由我办组织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3月22日前)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3月31日前)
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我办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在我办公示栏内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培训上班(4月5日前)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办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椿宁 联系电话 :0776-3828129
来源丨德保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