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车的出现
为人们出行带来了便利
不用购买电动车
不用担心车子被盗
甚至不用为车子维修、打气……
然而
给大家带来方便的共享单车被惨虐
着实让人心疼
近日
崇左大新一男子就因破坏共享电动车
被大新警方
拘留7日!
00:00
/
00:00
2019年3月29日,崇左大新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投放在大新县城运营的两辆松果共享电动车被人为损坏。接报后,桃城派出所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过进一步走访摸排,民警将违法嫌疑人农某抓获。
经询问,农某供述其酒后为寻求刺激,将一辆共享电动车扔到江滨路沿线河边,并将另一辆电动车电瓶烧毁的违法事实。
目前,农某因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被行政拘留七日。
警方提醒:
广大群众在使用共享车辆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骑行、规范停放、精心维护,对破坏、毁弃、盗窃共享单车,以个人占用为目的将车另行加锁、私自存放等行为,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将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