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开始,电动车新国标正式开始实施。此前,广西交警发布了新国标电动车标准以及新旧车牌变化。
《重磅!电动车新国标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所有广西人|广西即将启用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在4月15日之前已经购买的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以下简称“旧国标”)且列入广西登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延长注册登记时限。
具体办法如下:
销售发票开具日期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不含本数)的,车主可在2019年6月15日前(不含本数)到公安交通车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销售发票开具日期在2019年4月15日之后(含本数)的,车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从2019年6月15日(含本数)起,车管部门不再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只办理符合新国标且列入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应为计算机打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手工填写的发票不能作为注册登记的依据。
新国标实行后,广西交警部门将进一步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
1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取得CCC认证证书并纳入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目录方可办理登记。
2
*按照新国标和新目录查验电动自行车的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
3
*对符合新国标和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录入系统,及时登记上牌。录入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技术参数主要有:车辆类型、品牌型号、生产企业名称、车架号码、电机号码、车身颜色、外廓尺寸(外形尺寸)、整备质量(整车质量)、蓄电池标称电压、电动机输出功率、号牌种类、号牌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