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颁布《2016年靖西市人民政府严禁林区野外用火第二号戒严令》,规定2016年3月12日至4月12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sP$bp Z}
期间,林区内严禁一切用火,严禁扫墓、祭拜庙宇等活动燃放烟花炮竹。《戒严令》要求,各乡(镇)、各林场组织工作组要深入各村屯宣布戒严令,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督查制止野外用火;在重点林区道口设立防火检查站,派出检查员持证昼夜巡查,检查站及检察人员有权对携带火种进山者进行收缴(代管)火种、对野外用火者进行制止。 ["- pylhK
《戒严令》还规定: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违规用火的,不论是否造成经济损失,都处罚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违章用火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和负责扑火费用、扑火受伤人员医疗等费用外,还要强制限期按面积补种林木,并处2000-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百色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