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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邻县一男子邀人开办石场,拿了20.5万元合伙费后“消失”了……
发于2020-10-15 我有话说评论

为深入推进“亮剑·2020”专项整治行动,田林县公安局聚焦诈骗类经济犯罪案件,集中力量全力破案攻坚,不断提升辖区内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10月11日,田林县公安局平塘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以合伙开办石场为由实施诈骗的经济类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

2020年8月22日上午,平塘派出所接到舒某荣报案称:其被广西隆林县隆或镇杨某以合伙开办石场为由诈骗人民币2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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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后,平塘派出所负责人立即将案件向局党委汇报有关情况并组织警力对该案开展调查。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岳柯,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黄铁民立即指示,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委委员罗栋文组织平塘派出所做好案件侦破工作,全力挽回受害者的经济损失。

靖西邻县一男子邀人开办石场,拿了20.5万元合伙费后“消失”了…… - 靖西网经查,受害人舒某荣与嫌疑人杨某系通过他人介绍认识,杨某自称其准备到隆林县某地开办石场,邀约舒某荣一起合伙,如果舒某荣愿意入伙就必须先交纳合伙费用人民币205000元。经过数次交往,舒某荣觉得杨某是值得信赖的人,没有多想就通过银行分两次将205000元人民币转账给杨某。转账后,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舒某荣发现杨某并没有如约到隆林开办石场。舒某荣隐约感觉自己可能被杨某骗了,多次寻找杨某也始终不见其踪影。无奈之下,舒某荣便扬言通过法律途径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得知这个情况后,杨某就陆续退还给舒某荣85000元,剩余的12万元则拒绝退还。该案件经过立案后,办案民警通过循线侦查,在确切掌握涉案犯罪嫌疑人杨某行踪后,快速出击,于10月11日下午3时,在广西隆林县新州镇将杨某一举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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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后,杨某一开始百般抵赖,仍妄想负隅顽抗,可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最终还是败下阵来,如实供述了自己诈骗舒某荣现金人民币12万元的犯罪事实,民警根据杨某的交待成功追回了涉案的赃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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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好草率啊 ,真是不拿钱当钱看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20-10-15

20万说转就转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20-10-15

人傻钱多?????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20-10-15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20-10-15

靖西邻县一男子邀人开办石场,拿了20.5万元合伙费后“消失”了……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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