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国资委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优化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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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取消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和就业改派两项就业手续的办理。
广西普通高校自2021届毕业生开始统一不再批量打印纸质报到证,毕业生可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查询自己报到证签发信息,其中不毕业、缓派、升学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
如毕业生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办理纸质报到证,可通过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网上申请,并提供所在院校意见证明及相应材料明细,由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审核确认后打印发放。
报到证不再作为办理档案转递、落户、干部身份确认手续的必须材料。2020年以前签发的纸质版报到证,仍按原规定办理。
同时,优化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户口迁移手续。大力推行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网上办理。
区内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已实现毕业生人事档案接转全程网办,在非公经济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指定网站申请开具《调档函》;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学校将档案转回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原需要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的签章环节将取消。
高校学生毕业落实工作单位的,凭毕业证书、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及个人户籍证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及其他与落户有关的证明材料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