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义务教育招生季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
巩固全市招生入学制度改革成果
持续规范招生、考试、分班行为
积极稳妥做好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
百色市教育局制定发布了
《百色市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负面清单》
对招生工作提出了详细要求
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管理,依法制订具体招生政策、统筹招生计划,并妥善组织实施。要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落实举措,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履行好各项招生工作职责,切实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
01
加强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公开举报电话,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切实履行好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职能责任,加强对招生工作和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管理等督促检查力度,重点排查社会普遍关注的城区公办学校、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评价考核范围,适时对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02
严格责任追究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对违反《百色市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晋级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挂钩招生等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招生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并列入“黑名单”,纳入征信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03
百色市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负面清单
一、禁止违规开展招生宣传。公办初中、小学原则上不得对外发布招生宣传广告。未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普通高中、民办中小学不得提前对外发布招生信息、开展招生咨询、组织校外学生及家长探校等活动。宣传过程中不得出现诋毁其他学校的现象,不得隐瞒关键招生信息,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不得误导学生和家长。严禁招生学校到生源地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向学生和家长进行招生宣传。
二、禁止违规搜集学生信息。禁止学校、机构、教职工收取与招生和推优入学相关的学生自荐书、获奖证书、考试成绩、考级证明等材料,不得违规登记与招生有关的学生及家庭信息。
三、禁止违规提供学业信息。禁止学校、培训机构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排名,不得根据相关学校内部人员推荐名单录取学生。学校、教研机构、培训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学生基本信息及学业成绩等情况。
四、禁止违规跨区域范围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区域范围招生。县(市、区)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剩余计划可在市域范围内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县域招生。各普通中小学校严禁违规争抢生源、跨区域“掐尖”招生。
五、禁止违规承诺变相招生。禁止学校通过承诺预录学生、分班、非正常转学等任何方式违规招生,培训机构不得对推优入学、升学、教育和培训效果等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减免学杂费、减免餐费、补助生活费、承诺进重点班等条件,变相收买生源。禁止出现大班额、超大班额。严控起始年级班额,各中小学招收起始年级学生一律不得出现55人以上的班级。
六、禁止违规组织参与活动。禁止学校、机构、个人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推优考试(测评)、竞赛等活动。学校、机构、个人不得以招生政策分析、学生素质测评等名义组建校外家长微信群、QQ群等网络社交平台,违规组织招生咨询、讲座、考试等。学校校长、在职教师不得参与培训机构组织的招生宣讲、咨询、培训等活动。
七、禁止侵害学生权利行为。禁止学校、家庭、培训机构等违反义务教育法,剥夺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家长不得占用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时间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不得报名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校外学科考试(测评)、竞赛等活动。
八、禁止举办各种特殊班级。严格落实均衡编班政策,实行新生随机分班和班主任、科任教师随机搭配,坚决遏制“择班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举办“实验班”“助学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设立所谓的“清北班”等未经市教育局批准的类型班、严禁设立初高中“直升班”。公办高中严禁举办复读班。
九、禁止实施超前教育培训。禁止学校、培训机构组织和招收尚未毕业的小学生、初中生提前参加“小升初”“初升高”衔接培训。禁止学校以各种教育教学改革等名义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不得提前招收小学或初中尚未毕业的学生到初中、高中年级就读。
十、禁止违规宣传考试成绩。禁止学校(包括以家委会名义)宣传升学率和学校排名,炒作中、高考“状元”和考试成绩。
市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投诉平台,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查实、严肃处理。举报或投诉途径:
1.百色教育公众号“网上办事”渠道登记信访事项;
2.教育惠民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776-280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