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5号)精神,2021年面向全区招收73名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小学壮汉双语公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双语公费师范生”),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三年制,壮汉双语方向),文理兼招。由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承担培养任务。
招生对象及条件
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统考的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限地域,可以跨市、县(市、区)报考;
会讲壮语(含各地壮语方言);
高考成绩总分达到2021年广西高职高专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上。
招生录取程序
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中填报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的小学教育(壮汉双语方向)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面试:
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由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分别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安排,并及时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及本校网站公布。
录取:
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依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21年招生工作规定,根据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
待遇和义务
双语定向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助。毕业后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师范生由县教育、人社等部门负责安排就业,有编有岗。
双语定向师范生在报考时要注意招生专业对应定向就业县。入学前必须签订《广西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定向县(市、区)壮汉双语学校从事小学壮汉双语教学6年以上。
来源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