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族的注意了,机动车自5月16日起须定期接受环保检验
542681发于2016-05-17 来源: 点击(88460) 评论(1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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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污染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促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2016年5月16日起,凡在本市机动车安全 检验检测的在用汽车将实行汽车排气污染检测。 %4W$Lq}  
      我市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3条,将机动车排放检验前置,未经环保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根据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发的《关于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及标志核发的通告》规定,经检测,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车辆,由环保部门统一核发国家环保部监制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通告》主要针对在用机动车,加大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范围,明确了环保检测不合格,车辆将不能进行安全检测。经环保检测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标志;经环保检测达不到规定排放标准但符合制造当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标志。 S'HnBn /  
     目前,我市的宝程机动车检测站、百色市交安机动车检测站、靖西市华泰机动车检测站均可以进行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百色市广福机动车检测站、平果广福机动车检测站、平果技能机动车检测站、田东广福机动车检测站、德保县顺达机动车检测站正在申请相关检测线,正式开通后将对外公告。车主朋友们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就近的机动车检测站进行检测。 (o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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