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务工人员孙某终于拿到孩子的入学准入卡,原本惴惴不安的心终于舒朗开来。
今年6月28日,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收到了一封群众来信,来信人孙某4年前与丈夫韩某到常州打工。因女儿今年满6周岁,即将入读小学一年级,夫妻俩便向当地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办公室(下称积分办)提交了入学申请,但却收到了积分办告知:因韩某未成年时期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依据当地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积分标准,其女儿无法入学!
“如果小孩上不了学,我们全家都要辞掉工作回老家!请求检察长能不能帮忙查一下,未成年时犯法子女上学规定要扣100分吗?”
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非常重视,收到来信的第二天,他就给孙某回信,安抚其情绪,同时派员介入调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当日下午,该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殷虹带领未检干警向孙某和积分办了解情况,并赶赴公安机关调阅相关资料。
经调查核实,孙某的丈夫韩某在未成年时期确实因犯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根据有关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不能影响其升学、就业,更不应影响其子女入学。7月2日,殷虹告知积分办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建议其取消对申请人女儿入学扣分。
7月5日,积分办向检察机关反馈,已依据有关规定,取消了对孙某孩子入学申请扣分,确保不耽误当事人孩子入学,同时表示后续将进一步调整、完善积分入学标准,推动积分入学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合理。
据了解,自7月起,常州市两级检察院已开始全面排查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有无上述情况,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