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作为2021年十项重点任务之一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将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靶向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今年1至8月,全区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68个,处理1494人,党纪政务处分782人。
人民群众关心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监督推进解决什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执纪问责,从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堵点难点痛点入手,强化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和教育警示,严肃查处一批民生领域案件。
比如,自治区纪委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开展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基金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追回违规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基金709.31万元。钦州市浦北县安石镇社保中心负责人吴某,在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过程中,为不具备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并收取好处费。今年6月,吴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围绕征地拆迁领域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资金不到位等问题,自治区纪委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整治,梳理征地领域信访件102件,办结群众征地信访件21件。贵港市桂平市石龙镇东岗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师,在协助政府开展项目征地工作过程中,采取欺骗手段侵占土地骗取征地补偿款4.7万余元。今年1月,刘某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医疗机构过度检验检查,增加患者的医疗负担的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会同自治区卫健委,督促医疗部门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合理性、医疗机构特殊检查(彩超、DR、CT等)阳性率高于70%”作为整治目标,全区二级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达到74.2%,切实减少患者诊疗负担。
坚持标本兼治,以“三不”一体理念推进专项整治,在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的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同步启动以案促改工作,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办案、整改、治理一体贯通,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集中通报曝光一批涉及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件。今年以来,全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49起。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和整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来宾市在开展医疗领域专项整治中,多次到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名医院干部职工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退出违纪款80多万元。
“严防‘微腐败’酿成‘大祸害’,我们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督促各地各部门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促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自治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自治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三书一报告”制度,梳理管理漏洞,提出工作改进建议和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补齐制度短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有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今年以来,全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3份,追踪完成整改建议书41份,推动问题整改1031个,建立和完善制度973个。
督促推动自然资源部门制定《集体土地征迁资金管理办法》《征收集体土地搬迁和就业安置办法》等38项制度机制,确保征地补偿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督促推动司法部门开展公证人员违法违规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公证“首问责任制”,推行“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等便民措施,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87个。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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