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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4 HIcx "y 四、举报方式
8 *;G\$+ (一)电话举报
x#|=.T 举报电话: 0776–2821119(市市政局);0776–2823078(市住建委)。
6+_)(+c (二)书信举报
\O/EY& 材料邮寄地址:
(9CB&LZ(+E 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市市政管理局,邮编533000;
L~cswG'K 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88号市住建委,邮编533000。
!:,d^L!bh (三)邮箱举报
pv~XZ(J.1 举报邮箱:bsmbbgs@163.com(市市政局) bsjwjgk@163.com(市住建委);。
p4\%*ovQt (四)信息举报
#r `hK) 接受手机: 18077684833(市市政局);13317768899(市住建委)。
mR,p?[P 五、办理程序
{d.`0v9h 接到举报后,由受理单位认真做好记录,留下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安排执法人员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举报人回复。
LS{g=3P0 市市政管理局将按季度发放奖金。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领取。逾期没有申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C(Z\"IX 六、奖励原则
L"rLalUw (一)同一线索被两人以上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xG|HJm,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由举报人共同分享奖励;
=#[_8)q (三)对同一案件的举报不得重复奖励。
L,!Z 七、其他
Uq 2Uv (一)对虚假举报,捏造事实恶意诽谤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成道歉等;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从严处理;
xAMj 16ZF (二)市住建委、市市政管理局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公开或泄漏举报人有关信息,否则承担责任;
t48(, (三)住建、市政、交警、交通的执法人员不在举报奖励范畴;
5@" bx= (四)住建、市政、交警、交通的执法人员授意他人举报的,不予奖励。
;_R;P;< y@ J\h8_ 特此通告
KFor~A# D w;vp X> iOm~ 百色市市政管理局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0|nvi=4~e| 2016年8月2日 2016年8月2日
r*C:)z.} [ 此帖被x5cai在2016-08-21 11:37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