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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宁11月8日专电(记者夏军)日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广西百色市原副市长陶荣铅,南宁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容康社,北部湾银行原董事长、自治区旅发委原副主任、党组成员滕冲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uc;,JX!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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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陶荣铅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私企老板送给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问题涉嫌犯罪。 JR/^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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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康社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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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冲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送给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广西北部湾银行23.95亿元贷款重大损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问题涉嫌犯罪。 {<^P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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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荣铅、容康社、滕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容康社违纪行为性质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3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陶荣铅、滕冲开除公职处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按程序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