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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与县级市的区别: #z =$*\u
第一、隶属层次不同,存在职权差异。县政府由地级市政府或行署直管,而县级市一般由省政府直管、地级市政府或行署代管。由于隶属层次不一样,县级市政府职权较县政府职权大些,往往拥有“副地级市”的审批权。省里给予县级市明显的优惠政策,如不少县级市的城建维护费提高二到五个百分点,财政周转金每年增拨100~200万元以上。 n;LjKE
第二、城市化进程不同,职能重点相互区别。县政府职能重点在乡村,县改市后城市化进程加快,县级市政府职能须同时考虑城区、乡村管理,注意协调城乡关系,其中重点之一就是城市建设,这是与县政府职能重点区别之处。县级市普遍加大城市建设力度,从城市规划、城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管理等方面入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效能管理,达到高标准城市建设。 X16vvsjw5
第三、市与县名称不同,衡量政府效能的标准不一样。县改市后,县长改为市长,县民改为市民,名称变了,衡量政府工作效能的标准更高了。一是省、地级市政府对县级市政府的要求比县政府的要求更高,如“全国卫生城”的检查,验收县级市的工作成果,而不验收县的工作成果。机构改革的试点也往往放在县级市。这样,县级市的工作标准达到了一个新层次,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二是市民对市长形象要求比对县长形象要求更高。有“市长热线”而几乎很少听到“县长热线”。形象反映了角色特征,市长形象是市民对市长以完整的要求和标准衡量所得的总体印象和评价。县改市后,市民开始以市的标准来衡量市长,同时也规范自己。市民关心国事、关心政事、关心城市建设的风气日盛,对市长在思想观念、廉政勤政、工作方法和艺术、举止言谈等方面的要求也就越高。 l#TE$d^ym
可见,撤县设市后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县级市政府职能区别于县政府职能。但不少县设市后名称变了职能未变,而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又对县级市政府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涉及到县级市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构改革、县级市政府职权关系等问题。